《[综英美]哥谭法外律师》转载请注明来源:亲亲小说网qinqinxiaoshuo.org

他决定杀死尼诺·佩蒂特。

默多克站在哥谭的街道上,他绝不能再放弃这次机会,尼诺·佩蒂特对他的影响远比他预计的大的要多。检察官的离开让他在一瞬间重回孩童时期,那种孤身一人身处黑暗的感觉他再也不想经历。多年的历练本让他的内心长出厚厚的结痂,可佩蒂特坦白的那一刻,他又成了跪在父亲尸体前的男孩,眼前是燃烧的世界。

在纽约,有传言说尼诺·佩蒂特检察官是最难预测的那个。这体现在你永远不清楚他的心思,或许前一天他还同你一道抽着烟,微笑着谈着案子,第二天,弗兰克·卡塞尔就带着人敲响你的家门,一切的秘密都暴露在阳光下无处可藏。

默多克嗤之以鼻。

佩蒂特是世界上最好揣测的人,一旦你真正了解他,就会发现他的所作所为全部基于一套模式。他喝同一个牌子的咖啡豆,常年穿着同一种面料的西装,凡妮莎·佩蒂特的死亡让他心心念念了二十年,理查德·格雷森十年前同他说的话他还一清二楚。

他来到韦恩的塔的下方,地底传来风的呼啸,温度降低,潮湿的空气有海水的咸腥味。默多克的皮鞋踏在通往地底的楼梯上,那儿简直像是通往地狱,每走一步就要有恶鬼来拽着他的脚踝,他的脚步声在洞穴里惊起一群蝙蝠。

他应该离开,默多克握紧了他的盲杖想着,盲杖平时用来伪装的顶端消失不见,利刃就这样明晃晃的暴露在空气中——那是棍叟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把日本名刀的碎片打造而成,听说这把刀下的亡灵足够贯穿整个历史,无数名将死在这把刀下。

他用这把刀杀了棍叟。

手和会有种传统,或者这是棍叟定下的规矩,来自久远的历史。那群东方的刺客管它叫做“斩俗缘”,他们认为最优秀的战士一定不能被任何感情所牵绊,最锋利的刀刃来自数千场厮杀。他们把无知的幼童关在一处,按照饲养野兽的方式训练他们,给他们一碗水,给他们一把刀,然后告诉他们今晚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真正拥有天赋的孩子不会死在夜晚。

一开始,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死。

没有人看好这个眼盲的孩童,除了棍叟,在笼中的厮杀时刻,默多克看不见,但他就是知道在角斗场的外面,有一个同样眼盲的老头关注着他。老头会在黄昏时训练他,手杖重重地敲在他的脊梁骨上,但又会给他带来旁人没有冰淇淋。

他们相处的时刻不多,棍叟被手和会委以重任,时常带着一身血腥味回来。

可默多克还记得他们在某一天的黄昏,他端坐在书桌前,棍叟在他旁边拿一块干净的棉布擦拭盲杖。书本枯燥无味,他只坐了一小会就开始走神,耳朵里听着外面的风吹过树叶,热狗摊的小贩推着车慢悠悠地走在街边,棍叟嘴里轻轻哼着不知名的小调。他把书本裁成纸张,用那胡乱涂画过的作业给棍叟折成了一个纸质手镯。

他不敢把这个就这么给老人,想想吧,那一定会赢来严厉的训斥。于是他偷偷把手镯放在了老人的盲杖旁,赤着脚走出房间,前去下一场训练和厮杀。第二天,他的肩膀被人捅了一刀,伤口感染让他发起了高烧,半梦半醒中,有一只粗糙坚硬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那只手上带着一个纸质手镯。

棍叟成了他的俗缘。

时隔多年,默多克抖着手用力推开夜枭地下基地的大门,震起的灰尘让他眼边有泪。过去他对手和会的这套规矩嗤之以鼻,来自天主教的信仰根本让他没法接受弑亲的结局——这怎么会变好呢?为什么杀死自己唯一的牵挂会让他成为更伟大的战士?但是老人握住他的手,用亲手为他锻造的刀,在孩童的嚎啕大哭下亲手捅进了那颗衰老的心脏。

“不许哭!马特!不许哭!”他训斥马特的声音逐渐衰弱,最后慢慢变得温柔,“你注定要有伟大的成就,孩子。”

炸弹滴答作响,默多克迈入基地的脚步惊醒了靠在那儿抽烟的男人,熟悉的心跳声在瞬间加速,佩蒂特近乎崩溃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你应该走了!”男人厉声说,默多克不知道这是不是佩蒂特的天赋,他总是擅长让自己听起来很可怜,“你应该,炸弹——离开这儿!”

男人的声音里有某种破碎的东西,他大约是瞪大了眼睛,呼吸声大的像破旧了风箱,过了好一会他才愚蠢地意识到默多克手上的利刃,终于明白了盲人此行的目的。

“哦,”他说,“你不是来救我的,你是来这儿杀我。”

亡灵汇集,无数鬼影呼啸着自天上降下,炸弹传来细微的运作声,佩蒂特启动了炸弹,他合上眼,亡灵朝盲人涌来。

倘若尼诺·佩蒂特真正豁出去使用他的魔法,默多克并不觉得他是个所谓的三流魔法师。只是他的能力有太多的限制,那双动人心魄的蓝眼睛才是力量的源泉,亡灵只是那双瞳孔延伸出去的视野罢了。目之所及之处才是魔法启动前提,这个由魔法师本人亲口告诉爱人的弱点,在这时候成了本人的催命符。

灯灭了。

黑暗中亡灵的微光层层叠叠,数量众多在此刻成了最大的缺点,默多克感受鬼魂拂过皮肤的微风,他藏在洞穴的一角,呼吸和心跳都通过冥想降至最低,连血液的流速也慢下来。他手上的刀刃成了他肢体的一部分,盲杖捏在他汗津津的掌心,随着他呼吸的频率一起一伏。

佩蒂特在暗中同他盘旋。

“你还记不记得我的那些案子?”检察官问道。

默多克没有说话。

“我记得一清二楚,夜枭过去告诉我,他说我的记忆力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其实不是,默多克,那也是诅咒,”他缓步绕着洞穴转圈,“我什么都忘不掉,我还记得凡妮莎死在浴缸时手臂上的疤痕,理查德破碎的尸体被装在铺满金箔纸的礼盒里,夜枭过去给我的拥抱。我记得来到纽约后,被我关进监狱的强(奸犯,受害者的哭泣,那个被寄养家庭虐待的孩子——天啊,那些声音每天都在我耳边重复,我根本没法做到视而不见。”

他停在了离默多克一臂之遥的地方,盲人握紧了盲杖,肌肉紧绷如同捕猎前的雄狮,被他盯住的猎物却浑然不觉,还在自顾自平静地讲话。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都重生了谁考公务员啊

都重生了谁考公务员啊

柳岸花又明
省直公务员陈着意外重生自己高三的那一年。于是,一个木讷腼腆、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只知道学习的高中生;突然变得通晓人情世故,说话做事总是恰到好处,不仅改变了人生轨迹,也越来越吸引女孩子的关注。女生:陈着你有什么优点?陈着:人老实,话不多。发小:我觉得骗人是不对的,你现在一点都不老实。陈着:没骗!人老,实话不多。(首先声明,绝对不是作者真实经历)
言情 连载 177万字
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MM豆
李念意外穿进一本名为《庶子风流》的科举文中,成了伯爵府里的嫡长孙裴少淮。原文中:男主裴少津是庶出,但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科考一道上步步高升,摘得进士科状元,风光无两。反观嫡长孙裴少淮,风流成性,恣意挥霍,因嫉妒庶弟的才华做尽荒唐事,沦为日日买醉的败家子。面对无语的剧本,裴少淮:???弟弟他性格好,学识好,气运好,为人正直,为何要嫉妒他?裴少淮决定安安分分过日子,像弟弟一样苦读诗书,参加科考,共复
言情 全本 147万字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端瑜
郑山辞穿书了,他穿成了恶毒男配虞澜意的炮灰丈夫。原主因缘巧合和恶毒男配虞澜意成亲,在奔赴小县城后虞澜意处处讽刺看不起丈夫,丈夫最后受不了联合蓝颜知己把虞澜意杀了。现在他在宴会上被人抓住和虞澜意同处一室,在大庭广众之下私会,虞澜意本想让男主和自己关在一起结果关错人了,现在他用袖子遮挡着脸,对着郑山辞怒目而视。面对众人的指责,郑山辞咬牙:“我娶。”郑山辞嘴里发苦,这人完全就是一个作精,侯府娇养的嫡哥儿
言情 全本 8万字
维持女配的尊严

维持女配的尊严

淅和
温双沐重生后得知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校园甜宠文,书中随便拉出的一个男性角色,都是当下最火晋江风,以至女主身边每天都在上演终极修罗场。譬如清冷校草学神男主苏起言,考前从不复习的他有天突然整理笔记,只为站到女主面前,将笔记递上。譬如骄恣嚣张男二周彧,做事我行我素,却在一日摘下黑色耳钉,换上规整白衬衫,向女主献上一束白色小雏菊。譬如温柔克制男三沈之庭。女主的中考状元成绩,他带的,女主的助学金和生活费,他
言情 全本 95万字
国医

国医

甲子亥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方洲就是其中一个。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现在,他穿回来了!#主角会进入医院工作##日更,一般中午十二点更新,最多推迟到晚上六点#张嘴吃安利~星际第一制卡师国师大人重生日常小爷七零年代重生日常快穿之登高临下炮灰为王[快穿]势不可挡[快穿]求你别秀了……
言情 全本 81万字
咬樱

咬樱

郁七月
「小妖精x老干部/年龄差7/将高岭拉下神坛」大三暑假,岁樱因脚伤被叔叔托付给他好友照顾。当时她脚刚打了石膏,对方问她要不要帮忙。那天,岁樱除了知道他的名字,还在他肩膀闻到了淡淡的柚子香。陆霁尘,哲学系......
言情 连载 31万字